各项目组:
根据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审相关制度,教科研项目经费报账所需要材料及相关规定如下:
1.经费报销审批单(财审领取)
2.单据粘贴单(财审领取)各项费用及原始票据要求如下:
(1)办公费(办公用品,图书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2)咨询费(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是课题组内成员,课题管理人员,需提供个人发票)
(3)邮电费(电话费、邮寄费)
(4)差旅费【车船票:要求课题组成员的往返车船票(机票需程序审批);住宿费:车船票到达地住宿费】
(5)租赁费(专用通讯网)
(6)专用材料费(电脑及打印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
(7)专用燃料动力费(包括实验用水,电,气,燃料消耗,申报书经费计划表必须已做计划)
(8)劳务费(专用表格见通知附件,劳务费只发放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在校 学生等)
(9)会议费(会议室租用,食宿开支,耗材等)
(10)设备费(购置设备,如租赁设备需合同及缴款凭证)
(11)其他:打印制作(研究过程中发生打印、印刷费、装帧费用);版面费(研究期内发表论文的版面 费用);数据采集费(研究过程中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费用)
以上所有票据发生时间在立项至结题时间+6个月段内。
3.课题经费表(见通知附件)
4.申报书经费计划表复印件(从申报书内复印)
5.结题证书复印件
6.2015年及以后立项课题必须带上“专项经费报帐卡”报帐,内容由财审处经办人填写。
项目报销人必须严格按照经费要求,经费管理办法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按要求填写票据(复核意见由科研干事填写,部门负责人科研管理处领导签字,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院领导签字,差旅5千以上和经费5万以上需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审处)。
院科研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教科研项目经费报帐细则(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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