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各部门:
现转发江西省公路学会《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的通知》(赣公学字[2017]8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组织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申报)项目须在2015年4月16日——2017年4月30日期间经过鉴定或验收,具备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或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评价证明。
2.纸质材料包括:项目推荐(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评价表(附件3),每个项目一式两份。(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2)
3.电子材料包括:项目推荐(申报)书(附件1)、评价简表(附件3)各一份。其中项目推荐(申报)书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包括主件的电子版和附件部分(《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知识产权证明》、《其他证明》等)的扫描件。
请各部门开展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管理处,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81364160@qq.com并注明“科技进步奖申报”字样。
联系人:张钊
联系电话:83821216、15870611917
邮箱:81364160@qq.com
科研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
附件1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推荐(申报)书.doc
附件2 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3江西公路科技进步奖评价简表.doc
赣公学字〔201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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