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由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学院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10项,其中重点最多2项。
三、资助方式
在财政生均拨款等资金中设立科研专项经费,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额度,由学院课题评审会议决定各项目的资助额度。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学院开展校外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要加大对青年教师和一线教师的支持力度,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不得上报。
3.要按照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转化科技成果。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请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院科研管理处,同时发送同版的电子版到邮箱jxjykyc@126.com 文件名: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doc
联系人:陈静茹
联系电话:0791-83821216
附件: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管理处
2017年9月27日 |